我是今年5月份与卖家签订的购房合同,当时口头约定只拿电视和沙发(中介也在场),因为约定了,所以物品清单没去核实,就草率的随便写了。但第二天卖家就反悔了,说要把空调和洗衣机(不在清单内)的东西也拿走,然后经过协商,我们用次卧1.5米的床换空调和洗衣机(我们退了一步)。
上个月过完户,银行也下款了,卖家搬东西的时候,又毁诺了,不仅把洗衣机拿走了,还把我主卧的床(清单内)直接拿走了,中间没有跟我进行任何的沟通。
我前几天去收房的时候,当然是拒绝收房了。中介说卖家多交了两个月物业费(500元),就用这个抵,我说:“这与我们无关,让卖家去找物业,要是卖家多交100万的物业费,那我拿什么去退?”...总之就是扯皮。
后来跟中介协商,我们的要求就是要么退还东西,要么退4000块钱(卖家有两万在中介押着)。卖家之后找我说,说不承认当时的口头协定,总之就是耍赖。
目前我有两个筹码,不知道是否可行,或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1.口头协定也是有法律效应的,中介可以作证,是否可以起诉?
2.如果口头协定无效,按照合同清单,卖家多拿了床,是否也可以起诉。
合同中规定收到尾款后卖家需3日内交房,15天内每天0.01%的违约金,15天后算卖家违约,如今已经过去了15天,我是否可以起诉对方,要卖家支付违约金或起诉对方违约。
如果卖家继续不合作,一直拖,我该如何处理。或者中间我该做些什么有利于我的措施。
----------------------------------------问题补充:--------------------------------------------------
主要是想知道,卖家多了家具,是否可以拒绝收房?超过时限是否可以起诉对方?卖家如此是否违约?
发布者:ty371361218 2019-08-1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