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kJD4044 2010-08-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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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问题
在计划书中单方面写上:属于商业秘密,不得外露。但没有签保密协议。 没有签保密协议,但明知是商业秘密而外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问题
这是商业秘密吗?
律师们,你们好:
我是一名打工仔,今年21岁.我于5月份到广州某公司上班.期间有几次闹得不是很开心.这两天遇到大麻烦了,希望找您咨询一下.
请问一下,事先公司居然利用别的软件,偷看了我QQ上的聊天记录.
今天我刚辞职,公司却要求提交QQ\MSN等即时聊天工具的密码.说我查什么聊天记录.还是什么商业机密之类的.
还恐吓我说,已经打电话给腾讯说查以前的聊天记录(这个私人能查到吗?).还宴请某个领导问什么商业秘密的处罚条例,说要坐三年以上的牢等等.可是我从工作到现在啥也没说过.
...
发布者:Allan 2008-09-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吗?
一样吗?
发布者:MY19980716 2008-11-1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关于商业秘密的纠纷
我开了个诊所,前几天请了个医生,这个医生让我去他原来工作的诊所拷贝了一个诊所管理软件,被诊所老板发现,告他窃取商业秘密,请问这个算吗?
我们两个诊所隔20公里,不存在竞争关系;拷来的软件也用不了,当时也就是为了学习一下他们的经验。拷贝的时候,有很多人在场。当时发现也讲了是拷贝程序
发布者:123321123321 2009-01-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一个问题
非营利性、非经营性机构或组织或实体,可以成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 被侵犯人吗?
换言之,假如侵犯了非盈利、非经营性机构或组织或类似的实体的一些不对外公开的信息,会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吗? 3,下面这个问题和上面的问题无关,
假如侵犯了某商业公司(盈利的)的商业秘密,侵权人却未将此秘密再泄露给其他人,也没有最终将此秘密,运用于商业运作,这样怎么算?
发布者:chaoyumen 2009-09-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罪吗?
你好!本人在一家单位工作了两年半担任国际销售一职。刚入职时,是我一个人负责国际销售。两年的在职期间,单位55%--70%的出口业务都是从我手上经过。
我于7月中旬约19号向我的直接上司即老板的儿子T口头提出辞职一事,他同意了(当时受经济危机影响,业务不是理想,所以他干脆地答应了)。并问我打算何时离职,因为考虑到我手上的工作都差不多收尾了,就说打算七月底离职。我在7月30日递交书面辞呈给他,他当时签字批准了。所以,于今年7月31号离厂,但有上完这最后一天的班。...
发布者:090909 2009-09-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请问如何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
发布者:企业 2009-12-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由于做劳动仲裁时我提交了一份照片做为证据证明我节假日加班。照片上有我公司收购原材料的等级单价和客户的名字。部分照片是销售商品的结算单,上面有商品名称和商品单价。现公司反告我侵犯商业秘密。但我除了做为证据提交没有像其他人透漏,并且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所以也没有和我签订保密协议。公司是将这些内容做为不向外公开的。请问:1.这证据是否属于商业秘密2.是否已经构成侵犯或则泄露商业秘密罪3.按法律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者:Y24102954724 2010-02-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泄露自己的薪资是不是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你好,我是在一家IT信息公司的一个打工仔。今年我不小心向公司同事提到由于工资太低,明年可能要走的消息,结果第二天老板就找我,说我曾经向别人泄露自己的工资,但那是老板之前叮嘱如果实习生问起就说那个数,现在却以此来告我,并半威胁半哄骗叫我写下检讨书,第二天就把我辞掉,现在还告我违反了他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以检讨书为证,要向我索赔一万元,请问这合法吗,我应该赔偿吗
发布者:PENNYZHENG 2010-02-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有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竟业限制的求助
近日,公司要求所有员工与公司签定<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协议>,其中除明确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范围以及违约责任外,添加了一项,内容为:竟业限制期限内,双方约定由公司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员工工资单中基本工资的25%(该补偿金公司在员工的工资中已经提前支付.祥见工资单.如员工违反竟业限制,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80万.
请问这样合理吗?
发布者:anjian207 2010-04-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公司要求我赔偿商业秘密损失和并不予支付离职前的项目提成
我5月初辞职5月底正式离职,是公司普通员工,非管理层人员
提出离职后正式离职前导出部分数据,公司警告后向公司口头及书面道歉改过
走前与公司签订薪资支付办法及离职后半年内不能到类似行业工作,但未提及补偿金额
离职一个月之后回公司领取工资,公司以未完全完成项目为由(约定支付金额后又找出种种理由),只支付部分回款项目的提成,并非原本约定的数额(双方签字)。(工资构成是底薪加项目提成,底薪一千多,其余为项目提成,项目回款后才能收钱)。
已经离开...
发布者:飘浮 2010-07-21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