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killer77777 2009-06-2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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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意外伤亡的问题
昨天,我嫂子带着4岁大的儿子去商场购物,在进入商场的门口,小孩摸了一下正门,结果由于铁制的门走电,当场将小孩电死,由于事情发生突然,现在我哥一家悲痛欲绝,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我想请问下,这件事故属于什么范畴,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在谁?如果要追究责任,应该找谁?如果涉及到赔偿,应该要求理赔多少?
只有20分,希望能帮帮忙,先给我一个初步的参考意见,接着我会去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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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劳动法工作时间与加班工资的问题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给25元。我们想请教各位尊敬的律师,单位的加班工资是否合理。
发布者:qaz123qaz789 2010-04-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学生在外租房意外触电事故的问题,恳请帮忙
如果房东租房给学生住,学生上楼玩不小心触摸到高压电线,被烧伤很严重,请问这主要是谁的责任?学生有没有责任?学校有没有责任?我们的楼房建在供电部门架设线路之后出了这种事故,供电部门有责任吗?现在我们家很困难,我请求记者帮忙,借助报纸等媒体帮助她,报纸上也声明学校应该为这个学生捐款,之后学校看了报纸也同意为 她捐款。
假设那位学生的家长向房东索赔5万,学校捐了2万,那房东是否只要赔3万,还是仍需陪5万,学生自己的家庭保险如果得到了报销,请问这些钱可以在...
发布者:571400 2010-04-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房产证加名字的问题请教
上海,婚前买的房子,现在想把我爱人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请问要走什么流程?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发布者:chiajoy 2010-04-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8)
请教几个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法律专家一下:
1.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经济补偿金按本人工资计算还是按本市最低工资的三倍计算,08年前的工作年限还有补偿金吗?应如何计算
2.员工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应该本人工资计算还是按本市最低工资计算,法律规定的比例是多少呢?
谢谢!
发布者:max698 2010-04-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房产转让的问题请教律师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们好!
本人,女,60岁,北京居民。我夫,70岁,北京居民。我与夫系二婚,各带一子,共同拥有一套两居室住房(北京市大产权)。我、我夫、我子共同生活,我夫之子另有住房。现我夫同意放弃这套房屋的拥有权,也不给其子,完全赠予我子。在此诚心请教各位律师:应如何具体办理这套房屋的转让手续?既在法律上生效又办理手续经济简捷?(我听说办理过户的话将花费相当高的费用)。
发布者:help001 2010-05-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8)
请教关于终止合同的问题,谢谢!
各位好:
请问哪位知道6月9日签的合同,合同写明6月17日才生效,那在6月17日前提出申请离职终止合同,可以吗?要负法律责任吗?
另,公司说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没有加倍(但合同没有写到关于法定假日加班的补偿问题)并且合同写明的工资不是我们的真实工资,而是写2000元,这应该是为了少帮员工买保险的做法?请问这公司是不是违法的?可以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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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复,感谢!
发布者:Samdy_Chan 2010-06-0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请教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谢谢!
各位律师,您好!
在此,想咨询各位几个关于终止合同的问题!
1、请问6月9日签的合同,合同写明6月17日才生效,那在6月17日前随时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2、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3、提出终止合同需要书面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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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复,感谢!
发布者:Samdy_Chan 2010-06-0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你好,我想离婚,有关于孩子和财产方面的问题请教下!谢谢!
我03年和老公结婚(已领证),孩子现已有5岁,婚后住房为婆婆名下的私房,拆迁后分得一套安置房(94平米,未装潢),户名为老公,享有人是我,另婚后,我们有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117平米,现已精装),按揭款为20万,户名为老公\我\孩子;另有部分存款和一个正在营业的店面...
孩子平时比较粘我,而且他爸爸性格很怪异暴躁且较难相处(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说法,婆婆和他相处也很困难),虽然他对孩子很好,但我担心宝宝长大性格会像他父亲一样,所以坚持要宝宝的抚养权!
我想问的是:我想离婚后带走孩子和其...
发布者:萍安是福 2010-06-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关于摊位转让的问题,请教?
我在一批发市场有一摊位,因为生意不好,连摊带所有货物以10万元转让给给别人,然而市场管理人员却以市场不准炒摊为由拒绝办手续,可是合同没有规定不准转让,我算一下货物也有10万了。请问市场这种行为是否合理。我的行为算炒作吗?我应怎么处理、。?
发布者:zjy0796 2010-06-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