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已解决问题

关于农村女(已出嫁)新农村建设分地的问题。

 05-21 14:19  悬赏 5  发布者:天涯小丫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桂林 回答:(2)
本人是桂林穿山乡某村的村民。现在一家7口人一直居住在村里的100平米的房子里(该房子也取得了产权证及土地证)。户口情况(妈妈、妹妹、我及妹妹的女儿在同一户口本上,属于穿山乡某村。同时也尽了村民的义务,如:计划生育、选民、集资休路等。父亲、妹夫及丈夫的户口都属于他们单位的集体户口)
受传统观念风俗、利益冲突,农村出嫁女不能与男性村民享受同等经济。我村妇女出嫁后,在其户口所在村组的集体经济、宅基地、土地承包分配中,未能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最近村里在搞新农村建设分地,分地只有男性村民才能享受,出嫁女是没有分的资格。前几年村里分征地补偿款,我本人也没有享受到该待遇,上访桂林信访办的时候得到的答复是市里为了维稳,一般不好处理村里的事情。如今新农村建设,家里的住房面积大大的不够用了,我该如何争取我该享有的权益?
我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不能因出嫁而剥夺我们合法的土地权益。跪求各位大律师提供法律相关援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22日 11时49分
目前广西不处理类似案件
追问:

意思是在广西我无法维权哦。反正巿信访办也不接受类似案件的访问。

回答:

目前是很难的,我样的问题也很多,都没办法立案。我们都很无奈。对答复满意请设置为最佳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1 18:17
可以起诉请求确认集体成员资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福建南平
天津河西区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45703
广东 深圳
人气:135238
福建 厦门
人气:121248
安徽 合肥
人气:280654
湖北 襄阳
人气:44545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74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