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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女工保护产假天数的疑问

广东-惠州 05-22 09:00  悬赏 0  发布者:snow-s…… 给我留言  回答:(1)
国家新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颁布,但新颁布的文件中在产假天数上与现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比较有如下问题:
  
   新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98天,难产15天,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产假90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如果晚育的还有因晚育的15天.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

  所以如果直接按国家的执行,则员工的产假会减少.
  在《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没有更新前,企业应该如何结合这两个规定来执行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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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2 09:16
按广东规定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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