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已解决问题

父母两个女儿均出嫁但户口均在娘家,房子拆迁后户口问题到底怎么分合理

 01-04 14:23  悬赏 0  发布者:zhang4……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常州 回答:(4)
父母两个女儿均出嫁但户口均在娘家,大女儿远嫁外地,后来因工作变动,一家全到了大女儿家乡,所以户口全部迁到父母家,迁之前都没有异议,小女儿一家都在当地的。当时,大女儿过来没有房子,省得出去租房子住,娘家又有房子,所以一家就暂住在娘家,每月交生活费,三年后娘家房子拆迁了,于是一起找了一处房子住在一起,当时是有过渡费的,但是三年中,房租生活费用一切开销都是大女儿一家来的,父亲出过一笔房租费1万元,当时承诺房租父亲来,大女儿不好意思开口索要,过渡时间恰好也是三年。我想问一下,作为大女儿的我,按户口分的房子是我本人的份,还是算我父亲的财产分给我的?小女儿的意思是,大女儿户口迁过来是帮父母争取拆迁份额的,是属于父母的东西。是这样的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1月04日 16时02分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们按户口获取的安置房份额属于你们的个人财产,不是你父母的财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感谢律师,我会多做咨询,更显公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04 14:33
您好!
可以根据签订的拆迁协议内容处理,属于你的份额,可以主张。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7-01-04 14:50
可以根据签订的拆迁协议内容处理,属于你的份额,可以主张。
追问:

拆迁协议就是房子拆了,按人头拿平方,可以优惠,然后给予一定的房屋补偿。我的意思就是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安置的平方是不是就是我分得的面积,这个不算是父母的给予的财产,是我个人的,对吗?

回复时间: 2017-01-04 14:51
可以根据签订的拆迁协议内容处理,主张属于你的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杨浦区
北京西城区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广东广州
山东济南
广西贵港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632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0668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272
湖南 长沙
人气:54134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4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