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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条款不利员工

天津 01-11 22:31  悬赏 0  发布者:树间蝴蝶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公司是一家合资企业,最近重新制作了一份员工手册,没有公布就直接实施,并要求员工签字.请问下面这几条的规定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可以随意安排我到其他的岗位并下调工资?如果公司故意安排一些繁重,自己根本就不熟悉的事情给自己来做,导致停产,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谢谢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凡有以下错误或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公司可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1.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通过其预留在公司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事后又无合理解释的 2.不服从调任或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拒不到公司指定地点工作又无合理原因的 3.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4.员工不服从主管或线长的安排,导致停产超过2小时 2) 薪资下调: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和工作内容,使其劳动报酬与劳动能力、劳动成果相适应。员工岗位及级别发生变化,薪资随之调整。该种情形下的薪资调整属于用工自主权的范围。 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员工以及违反《员工手册》或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而导致的薪酬下调也符合法律规定。“不胜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考核结果不合格、业务不熟练、不能完成业绩指标、工作效率低、工作完成质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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