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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文件漏签名!

 01-22 18:44  悬赏 0  发布者:Sherry……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你好!我现在遇到一个很纠结的问题:本人2016年年底提交的积分入户二审资料,因漏掉了经办人签名直接审核不通过.因接收资料的办事员也觉得由于他本人工作也有失误 同意我补资料,可他的上司不同意通过。其实这并不是实质上的问题 补签名只是走过程序而己,可那个林处长就故意刁难 不负责任把我半年的辛苦付出给否认了。如果以17年的新政来走 我的积分又不够了 年龄上也不允许了,来深圳奋斗了二十多年 把所有的青春年华都耗在这里了,可还是跟深户无缘,我现在公司 房子 社保都在这边。再说依16年的入户政策我条件都达到了 就因为一个签名就全盘否定了,真的太不公平了。而且他们也没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 直接否定,这种公务员因为自己手里有一点点权利就为所欲为 不顾他人感受及付出。请问律师这种事情可以走法律程序不?万分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1月22日 18时51分
您好!对你的提问分析如下:
1、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应该给予许可,对于不符合的应当说明理由、告知救济权,对于符合实质条件的,缺少程序性的手续应该一次性说清,申请人补充更正后应该允许。
2、依你所说的情况,补正手续后应该依申请时的政策许可。
3、能协商沟通解决固然最好,实在不行,对回复的不许可理由,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可向相关单位领导反映和投诉,也或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对于公务员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就应该举报,受到处罚。
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陈律师非常专业!态度也很好,非常值得信赖的一个好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22 18:59
可以走法律程序
回复时间: 2017-01-22 18:59
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1-22 19:23
您好,一、根据2016年的政策,你完全符合入户条件。而最终没有审核通过的原因并非你不符合入户条件,而是因为办事员的工作失误导致。经办人的过错让你来买单,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二、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建议你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采纳。
追问:

非常感谢龙涛律师!
公务员就是这样办事的,有点小权就耀武扬威,不为民办实事,尽是刁难

回答:

您好,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你应当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你提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祝你能够早日顺利解决你的入户问题。

追问:

非常龙宇涛律师!
一定会的,不会吞不下这口气
如果你在深圳我一定请你

回答:

您好,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如满意我的回复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22 21:46
由于办事员的工作失误导致你的申报材料不能呈批的,不是你的责任,你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7-01-22 22:45
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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