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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中心拒绝办理房地产抵押借款登记怎么办?

辽宁-沈阳 06-11 12:34  悬赏 0  发布者:aqhnr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做生意急需用钱15万进行周转,愿意用自己110平的楼房作为抵押物,借款时间6个月,月利息2%。我的房产证件齐全。可当地的房产部门(县级)拒绝办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抵押借款登记,如果不通过房产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又不合法,朋友不肯借款给我。房产部门不办理的理由是:房产部门要回避风险!但市里的房产交易中心都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想到市里去办理可市里说必须在房屋所属地办理登记。本地房产部门其实也办理过个人对个人的抵押借款登记(能办理的都是有关系的人),房产部门现在不给我办理抵押借款登记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行政不作为?(感觉房产部门是在拿自己服务的义务当权利在乱用)。我现在是应该投诉他们还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投诉可以解决应该去什么部门?投诉解决不了该怎么走法律程序?先在这里谢谢各位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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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11 15:23
双方约定用房产抵押的,也行
回复时间: 2012-06-11 12:39
房地产部门拒绝办理登记是否有书面文件,若有,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

房产部门说是他们自己内部研究决定的,应该没有书面文件!

回答:

你提交申请登记文件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收据,若是一段时间不答复的可以起诉行政不作为。若是明确不予登记的要求出具书面文件,可以不予登记行为不合法为由提起诉讼。

实在不行,可以将申请文件以挂号信寄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要求书面答复。

回复时间: 2012-06-11 13:22
到政府信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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