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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明为股权转让,实为民间借贷,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03-08 10:29  悬赏 0  发布者:fish11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4)
A为有限责任公司,B为出借人,AB之间签订了一个明为股权转让,实为民间借贷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否有效?A转让51%的股权给B,B是否拥有A公司的决策权和实际经营权?该51%股权可否转让?转让的效力如何?这种情况下,是否为质押?是否涉及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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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3月08日 10时37分
如你所述,1、民借贷合同有效,股权转让协议属于让与担保
          2、B不具有公司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3、51%的股份如果已经在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则出借人可以对外转让,但是A公司不配合股权变更的话,出借人无法实际完成股权转让。
          4、是够是质押,具体看合同约定,及是否办理质押手续。
      如有帮助,请采纳,如有疑问请追问或电话详询。
追问:

B为什么不具有公司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回答:

因为股权转让协议属于担保性质,协议的真实意思不是进行股权转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刘晓东律师的耐心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08 10:35
你要把协议拿给律师看,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3-08 11:14
不违法的,签名盖章就有效了
回复时间: 2017-03-08 11:15
最好带上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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