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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共有人有何含义

湖北-武汉 06-24 12:30  悬赏 20  发布者:阮翠荣 给我留言  回答:(5)
未迁户的外嫁女在本村个人建房两年后办理分户时:户口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已由父亲的户主改成哥哥的户主。妹妹分有个人户口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三年后,村里集体征地拆迁时村委说妹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生效,原因是妹妹当年在哥哥的证上转让的土地,而且村会计从未减掉哥哥证上转让的土地,也未登记上报妹妹证上的土地。征地款应在哥哥名下,哥哥以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转让后已没有妹妹的名字不给分钱,即使总面积未减妹妹也无权分得哥哥的财产。父亲现也病重无法理清家事。问:妹妹的征地补偿款应向村委要、向哥哥要?这份补偿款是分的哥哥的财产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共有人是无论年龄平均分配土地吗?
问题补充:
当初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哥哥有写申请同意转让给妹妹土地面积,妹妹也有写申请同意接收土地面积,并有村领导全程同行办理,而且分有两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前天妹妹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站站长办公室查档案册,册上没有查找到妹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何妹妹仍在哥哥名下,此时妹妹手中经营权证有何意议?哥哥此时的证上为何又没有妹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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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4 13:12
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24 14:10
这个问题村委会是有名明显的做法不合适的地方 可以找上级部门反应
回复时间: 2012-06-24 22:22
建议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24 23:32
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25 08:52
你好,因你父亲还在,可以要求认定哥哥名下的土地经营权为家庭财产,以家庭财产共同共有要求分配补偿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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