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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纠纷,已走法律途径,急!

广东-东莞 03-20 18:40  悬赏 0  发布者:地瓜爱栗子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坐标广州,2016年初进入到一家公司做销售,入职每个人都必须签订竞业协议,所有人都签了,楼主也跟着签了。
主要的工作内容是推广销售,公司没有资源支持,都是本人以陌拜形式发展客户
后来因为公司发展快,再加上楼主销售还可以,晋升了经理,后来晋升了总监,但是一直都是销售岗位,并没有接触到公司供应链或者商业机秘,手下的成员是自己招聘培训的。
后来因为薪资以及发展没有谈拢,我自主选择出来单干,现在进行了一个多月,原公司知道我单干,并且成员中有原公司的人,让我按照竞业协议对原公司进行工资50倍补偿,我反问公司并没有给我竞争协议补贴,公司说财务问题遗忘了,会从这个月开始给我发,要我立即停止创业。
后来我翻看了一些法律条文,觉得竞业协议本身设立就有问题,我一个作为这个行业的销售岗位,如果让我转岗不做销售或者不能从事类似行业,那岂不是没什么技能了?况且我一直没有接触到商业机密,现在的客户也是原来我服务好的客户再转介绍的,这些难道也要算原公司的经济损失么?
所以肯定各位给我看一下合同,看下是否合法。公司已经发了书面通告,但是我有十几个人一起创业了,肯定会刚正面了。如果有广东省内解决过这个方面的律师也请留个联系方式,先谢过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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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26 21:16
一般公司的竞业限制是公司管理人员对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有保密义务,且公司应在竞业限制期支付经济补助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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