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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生活在淮安,感情破裂,男方想到南京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希望律师尽快帮我解答

江苏-淮安 03-23 21: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夫妻双方生活在淮安,感情破裂,男方想到南京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希望律师尽快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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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24 09:59
应该在女方经常居住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3-23 21:40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7-03-24 21:21
不可以,需要在被告经常居所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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