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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和买房者约定定金交易二手房,未签订书面协议和合同,仅仅约定贷公积金购买和总价

江苏-徐州 03-27 09: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短信和买房者约定定金交易二手房,未签订书面协议和合同,仅仅约定贷公积金购买和总价,但由于定金后协商细则卖方要求贷款到账才能过户,买方说二手房交易必须先过户才能贷款,谈不成打电话达成一致退还定金。买方发过来银行卡号和用户名,卖房把定金打回去。过后买方打电话过来要求违约金双倍定金。请问一下第一,卖房仅仅留存电话录音达成一致退还定金和对方发来的卡号短信,够不够成合同解除。第二,卖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况。第三,买方在收到定金后以短信协商了定金和贷款买房为由,主张卖方违约必须赔偿的主张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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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27 11:04
既然双方已经协商一致退还定金并且卖方已经退了该定金,那么买方无权主张双倍返还了
追问:

请问卖家仅仅留存电话录音达成一致,法院是否可认作合同解除

回复时间: 2017-03-27 13:15
已经协商一致了,就无要求双倍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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