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牟金海  罗雨晴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我2005年时在北京某村租了该村委会盖的门面房,在2009年

北京 03-27 10: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2005年时在北京某村租了该村委会盖的门面房,在2009年时有个浙江人把那片门面房还有房后的一块空地全部租下来,把我们原来的店面拆了盖了一个小超市,还有6间门面房。当时是想把我们全部清走,但是我们都不走,他最后又把我们原来的租户又回到原来的门面房,之后的租金都交给浙江人,因为我售卖的商品是小杂货,他开超市有些货两家有相同,他就把我的房租比另外几家要高出三分之一,我也就接受了。就在昨天浙江人说现在超市要重新大装修要我的百货店关门不让干了(另外几家店面等超市重新装修之后还回原来位置,就是我的小杂货店不回来)而且我的租金还有两个月就到期了(浙江人他不跟我们签合同,每次都是一年一交房租)他要大装修把我们的原有店面扩大,再重新招商。我现在该怎么办?最近又没有另外的门面房,我如果不能回去,就是失业了,我在这一个门面房里干了12年,在浙江人还没来的时候我买了这个小区的一居室,现在突然不让干了我坚持不走行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27 10:42
咨询主管部门
追问:

如果浙江人坚持让我搬走,我可以找他赔偿损失吗?购买了

追问:

我在一个月前刚贷款购买了房产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27 10:43
您好,您可以咨询一下主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7-03-27 10:53
咨询主管部门。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27 11:10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7-03-27 10:44
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综上,应当采用书面行为而未采用书面行为,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或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62条仍然不能确定的 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回复时间: 2017-03-27 10:47
合同对这个到期不续租的方面是怎样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7-03-27 10:50
你好,可以。。。
回复时间: 2017-03-27 11:01
您好,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7-03-27 11:03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对方构成违约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7-03-27 11:17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相关维权事宜。
回复时间: 2017-03-27 11:33
您好,如果合同到期了,对方是可以不与您续签合同的
回复时间: 2017-03-27 11:48
您好,可以根据租赁合同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3-27 12:23
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7-03-27 12:52
咨询主管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791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197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5
江苏 无锡
人气:509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38
山东 东营
人气:251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