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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问题

广东-湛江 03-29 20:38  悬赏 0  发布者:zexjpg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超过10年,属于后线工作人员,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要求签署一份不定时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底单由公司保存,我没有.我本来是属于部门内勤人员,有时才会出去工作,但工作时间也不定;由于年龄原因,公司去年年底开始调整我的工作岗位,安排我到岗的岗位是后线外勤人员,一周正常工作时间是,8:30-18:30,但一周内必有2晚是通宵上班,即第一天7:00-第二天18:30;这样一周工作时间大概在84个小时左右.而公司的值班费却不是按工资底薪去计算值班费,我想问下我这样可否申请劳动仲裁取回应得的值班费并且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拿回我应有的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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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29 21:3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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