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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擅自处置与前妻儿子的财产,我该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吗?

 07-04 10:35  悬赏 0  发布者:gypsy_……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6)
我与吴某于2008年2月结婚,2010年7月离婚。离婚时就房产、汽车、股权等财产进行了协议分割。后因吴某不配合过户房产和股权,我遂将吴某诉至法庭。
吴某心有不甘,遂与前妻儿子一起导演了一起儿子告父亲的戏。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吴某与前妻离婚时协议将一套房产留给儿子,但并未过户给他。2008年10月该房产拆迁,获得赔偿款350W,领款人为他们一家三口。该款一次性打入吴某账户。现在他的儿子就把我和吴某列为共同被告,诉称在得知我们离婚后才知晓他的财产权被侵犯了,我们的离婚财产均是这笔拆迁赔偿款购得,请求我们归还该款及利息。
该案的实际情况是:我们离婚协议里分割的财产并不是那笔款购得。但因吴某是做生意的,我当时并不理家不管他的事情,所以也无法提供他财产来源的证据。原告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我们分割的那些财产是由那笔钱购得,但被告一(即父亲)会在法庭自认,并且声称他一直没做事没收入来源,所有的财产均由那笔钱购得。原告提供的吴某接收那笔款的账户显示:吴某在2008年10月份得到那笔款后,在随后的两个月里均以取现的方式取尽了这笔钱,这笔现金到哪去了我不知道,也没有消费过那笔钱。可以说我从没接触到过那笔赔偿款。
那么我想请问的是,这样的情况下,我该与前夫一起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吗?法院在判定前夫赔偿那笔款时,会用我们离婚协议的财产去执行吗?这样就会导致我根本无财产可分了。那他的这个儿子状告父亲的戏就导演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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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于柱律师
  • 电话:13011735168
  • 42205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4日 10时44分
这个案子你有希望的,协议给儿子,但是没过户就是等于没给,所以房子还是你老公的,不是他儿子的,这是其一,其二,你作为不知情的人,承担责任的是你前夫,不是你,所以你可以据此好好研究一下。去查一下,那套房子是什么时候购买的,确定产权的归属。
追问:

那个房子的产权是他们一家三口所共有。我曾经看到过他们的那个房产证,确定是三人共有,这个所有权在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上面也是有显示的。而且领取该款时也是他们一家三口的签字。我通过熟人打听到主审法官的意见是要把我们离婚协议里的财产拿去赔偿给他儿子,要先保障他儿子的权利。请问这样有道理吗?

回答:

三人共有就不能以孩子自己的名义起诉了吗,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追问:

可事实是孩子已经起诉了,母亲是法定代表人。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我汗。。。。

回答:

那你就拿这些不合理抗辩啊,汗,就赶紧找律师帮你打,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于律师一次又一次的耐心解答。好人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4 10:4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04 10:53
有希望胜诉,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委托律师代理,积极应诉,维护自己权益,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7-04 13:45
你好,事实总会查清的,你这个事情关键右二:一,他儿子起诉你们,他的起诉证据有没有当庭质证和核实,法官的判断很武断,可以上诉;二,我们完全有理由和证据证明我们分的财产是自己的,与他们的补偿款无关;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或许根本就不是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7-05 02:58
报警处理
追问:

为什么报警处理呢?依据是什么呢?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7-0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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