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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肇事者。16年底骑摩托车撞个人经检查颈椎轻微位移,我垫付医药费13600元

山东-烟台 04-15 22:29  悬赏 0  发布者:A小雨漫步 回答:(2)
我是肇事者。16年底骑摩托车撞个人经检查颈椎轻微位移,我垫付医药费13600元,到现在都出院几个月了。医药费单据在他们手里,我这只有他索取医药费的收条签名手印。现因又要一些损失费协商不成。说要不他们结婚后还要继续住院治疗,医药费还要我承担,我想问我有责任承担吗?如果有责任承担那么他如果再出院,过了10年20年或者一段时间还说没治好那我岂不是要一辈子都负责任?请求告知我该怎么办?如果因协商不成他们起诉我,法院会判让我一直负责不管住几次院只要是因为撞伤的位置不好就要我负责治疗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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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15 22:31
如有保险,可由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赔偿。后续治疗费用可鉴定。
回复时间: 2017-04-15 22:41
建议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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