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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第七条

 07-11 14:09  悬赏 20  发布者:qiuwe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3)
情况说明:在婚姻法新解释出来之前:先领证、再贷款买房(首付由一方的父母汇款到该方的银行帐号上,再支付给开发商)
 
问题:房子能算双方共有财产吗?求解释。
    到底什么才叫“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需要购房前有公证的才算吗?需要付全款吗?像这种只是转账连个凭证都没有的算不算。没有任何赠与协议或者汇款凭证。只是用银行卡转了个帐而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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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1日 14时18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并不需要在购房前进行公证,只要有相关的出资凭证即可(如银行汇款单、转账单)。而且根据该条法律规定,须符合两个条件才能认为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1、一方父母出资;2、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其子女名下。
追问:

如果当时没有打印汇款凭证呢?银行的这种记录会保留多久?

回答:

只要是通过银行操作,都会有相关记录的,可以转账持卡人可以到银行打印相关记录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1 14:13
房屋是婚后购买的,由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追问:

怎样证明是这个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回答:

银行转账证明,收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都可以,能够证明父母出资的事实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7-11 14:19
购房款是一方父母支付,且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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