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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堵我的路

江西 04-29 10:48  悬赏 0  发布者:魂之迷彩 给我留言  回答:(9)
因为一些事与邻居起了纠纷. 之前我家每天要从邻居的菜地走过,现在他们要在菜地建围墙或堆杂物,堵住,不让我过他们的菜地.  有什么办法禁止他们堵路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29 14:42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方在菜地建围墙或堆杂物影响你们的正常通行权,你们可以找当地村委会协调,如果协商不成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4-29 15:35
可起诉要求排除妨碍。
回复时间: 2017-04-29 22:43
你好!
1、如果邻居家的菜地有你们必须通过的路,而该路不是通往你家的,是通往你家耕种的土地、菜地的,邻居家建设围墙或堆杂物,不让你们通过,侵犯了你的相邻权。你可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找村委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起诉解决。当然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给于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通意见》第一百条 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如果该路是通往你家的路,那么对方就必须让你通行。你可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找村委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3、如果通往你家或耕种的土地、菜地上还有其他的路,只是路途较远或不太方便,就不能适用以上两条了,你可和对方协商,给予其适当补偿,当然是否允许,有对方决定。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30 22:03
1、从菜地经过是否为必须的?
2、如不是必须的,无法处理。
3、如是必须经过的,涉及相邻权,你们可以协商或请求所在地村委会出面调解,如不行,就向法院起诉处理。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5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4-30 22:14
可以向法院起诉,排除相邻权妨害
回复时间: 2017-04-29 10:48
协商或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4-29 13:48
你好,如果这是经常走的路,按照相邻权的规定,享有相邻通过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或者请村组织出面协调。
回复时间: 2017-04-29 16:52
1、如果是必要的自然通道,没有其他通道的,可以要求他们不能“建围墙或堆杂物,堵住通道”,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告他们禁止“建围墙或堆杂物,堵住通道”,已经“建围墙或堆杂物,堵住通道”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拆除;2、不是必然的自然通道,有其他可以同行的通道,邻居可以在自己家的范围进行合理的“建围墙或者堆杂物”,可以协商,对方不同意,没有合法合理的办法禁止。
回复时间: 2017-04-30 00:08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因为要从邻居家的菜地经过,这个是否是唯一且必经之路,如果还有其他路可以选择,那么对方采取建造围墙是可以的,如果是必经之路,那么对方建造围墙等方式,属于影响通行,你们之间属于相邻权纠纷。
    其次,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因此,本案中,如果确实是属于必经之路,那么您可以提起相邻权纠纷之诉,要求消除影响、排除妨碍。
    最后,建议您先跟对方协商,本着友好和睦的相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保留相关证据,例如照片、村委会调解的记录等,到法院起诉对方。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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