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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是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并且属于欺诈行为吗

广东-惠州 07-20 11:02  悬赏 10  发布者:summer……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我的男朋友去一家艺术照店订下了1200的情侣艺术照套餐,商家说了拍摄过程中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而且外景地点定在深圳或者东莞。现在我们要拍摄了,他却说拍的外景只是他们店外面的街景,称如果要去东莞深圳拍,要我们交额外的费用。这样商家没有告诉我们到东莞深圳拍要额外收费,这算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吗??而且为了让我们下订单而说外景去深圳东莞拍不收额外费用,这算是欺诈行为吗??我们已经付了半款,在收据单上没有写明关于拍外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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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20 11:14
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
追问:

没有合同,只有一张收据。收据只是说了艺术照的套餐内容,没有提到拍外景的额外费用。而且她要我们先下订,交付了半款。。

回答:

哪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拍摄过程中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而且外景地点定在深圳或者东莞。他有没有广告显示?建议打12315投诉

追问:

没有证据证明,也没有广告显。只是她口头承诺在拍摄过程中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而且外景地点是在深圳或东莞。 如果她要收取额外费用不是应该告知吗?并且我们已经付了半款。她这样算是欺诈行为吗,如果我们要举证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应该怎样做?

回答:

建议打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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