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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不算遗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么?

上海 04-15 18:42  悬赏 5  发布者:可朵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想问下,我坐好月子就回娘家,和老公分居。他说了“要住就住,不住就走”,他都赶别人走了,无论是谁也住不下去的。我就回到娘家,已经4个月了,他一个电话也没有,不闻不问,请问:
1.他的那句“要住就住,不住就走”,可以算证据吗?
2.他的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可以算遗弃的证据吗?这样的做法算遗弃吗?如果算的话,他就是过错方,那可以提出多少的精神赔偿?现在都是我爸妈和我一家人带小孩,太辛苦了,他们全家在物质上精神上没有一点付出,我们家物质开销和精神都付出很多,请问能要赔偿吗?要多少?
3.他在宝宝20天的时候,晚上宝宝睡觉哭闹,他就打宝宝脸!手刚落下,我就赶紧把宝宝抱起来了,我看到他打上去了,他却说我看错了,请问这个算暴力的证据吗?
请各位律师解答一下,我实在找不到人问,希望能够得到帮助!衷心谢谢各位!
问题补充:
那不是太不公平了!我们家这样辛苦的带小孩,每天夜里每隔两小时要哄宝宝,我们操的心是无法补偿的。他们家不用带宝宝,一点不用付出辛劳,物质也不用付出,就可以这么逍遥法外吗?难道就可以这样不用惩罚不好的人,可以为所欲为,有爱心的人就要付出劳动,还要付出钱给小孩而自己省吃俭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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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5 19:01
可起诉离婚,详细咨询可来电或加QQ。——上海资深婚姻律师 翟呈群律师 
电话:13918466834 QQ:489626158 
邮箱:zhaichengqu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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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4-15 19:27
1、算  但是很难证明什么
2、一般很难认定为是遗弃  也很难主张赔偿
3、未达到家庭暴力的度  举证也有一定难度
回复时间: 2010-04-15 20:01
夫妻不合而已,过不下去就离婚吧,算不上犯罪的,离婚可以要求部分补偿但不多的
回复时间: 2010-04-15 20:16
既不是遗弃,也不算是什么暴力。如果真的感情不合,可以提出离婚。
回复时间: 2010-04-15 22:51
一、构不成遗弃,你可以回家的。
二、也算不上暴力,更何况你有什么证据。
  你们之间的事顶多算是感情不合,存在家庭矛盾。
回复时间: 2010-04-16 20:04
1、对您目前遇到的问题,非常同情,但是,作为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

2、你们是因为一句话引发的矛盾,双方都憋着一口气,当然男方的行为出事有点过。

3、建议您慎重考虑你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如果确实不愿继续生活下去,您目前可起诉离婚而且此时起诉对您争取孩子抚养权比较有利;男方目前无权起诉。

4、关于补偿或赔偿,针对您的情况而言,是没有的;离婚后,可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要求分割;

5、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联系律师沟通。
回复时间: 2010-04-16 21:08
委托律师操作
回复时间: 2010-04-19 12:24
你好 具体可以电话联系面谈。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律师  手机:13482891960  地址:华山路1954号浩然高科技大厦15楼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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