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男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河南-商丘 05-26 08: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男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6 08:54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5-26 08:54
当然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7-05-26 09:05
可以起诉主张
回复时间: 2017-05-26 08:59
你好,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5-26 09:00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7-05-26 09:38
可以起诉解决,依法要求支付扶养费。
回复时间: 2017-05-26 09:40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7-05-26 09:55
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7-05-26 10:22
你好!
1.可以起诉离婚,请求孩子由你抚养,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等。
3.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安徽合肥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697259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042
天津 南开区
人气:23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9688
山东 菏泽
人气:200149
湖南 长沙
人气:3211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