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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与我嫂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相继死亡,我嫂子在我哥去世后十分钟后死亡

浙江-杭州 05-29 21:0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哥与我嫂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相继死亡,我嫂子在我哥去世后十分钟后死亡,请问由我哥单位发放的死亡抚恤金与由交通肇事方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我嫂子有没有权利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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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30 10:27
有权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7-05-29 21:11
这种情况是可以继承的
追问:

可是死亡抚恤金与交通事故赔偿款不属于遗产范围,还可以继承吗?

回复时间: 2017-05-29 21:14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7-05-29 22:06
首先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你哥哥先去世  因此你哥哥的家产 首先各站50% 你哥哥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平分你哥哥的百分之50   你嫂子的财产 由她的第一继承人来继承 首先,死亡抚恤金既然不是遗产,不能按《继承法》对遗产分配的规定加以分配。其次,死亡抚恤金带有精神抚慰的作用,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死者扶养的或生前对死者照顾照料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分割应参考亲属与死者之间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不能适用继承法关于平均分配的原则。
 综上,我认为,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的具有慰问和经济补偿性质的费用,按职工死亡时家属的具体人员来给付,抚恤金的给付对象为死者家属,故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按照死者生前的意愿进行处置,亦不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 按照现在司法实践 是按照继承来继承 你嫂子有权继承上诉两项
回复时间: 2017-05-29 22:09
你嫂子有权获得你哥的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7-05-29 22:57
有权利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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