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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一份理由,能否推翻开发商延期交房?

 06-04 14:50  悬赏 0  发布者:x-x-x-……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5)
证据来源——《委托户型改造协议》
 ————图片无法上传————
3.乙方施工方福州三建30天内完成改造
7.甲方是贵宾,商品房局部装修变更改造费用,开发商予以免除
事实:
目前观澜国际一期3号楼交房已从约定时间2017.3.25拖到2017.5.25又被无限期拖延,经理洪晓谦无法给出明确交房时间;
经理洪晓谦明确指出改造后原来的隔墙由用户自行拆除;
经理洪晓谦指出:因福建频发台风因素,故交房时间予以推迟;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沿袭了此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不可抗力包括:(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刚刚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属于不可抗力的确为台风,除此之外再无它类,但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2014.12.2日起至今2017.6.4,厦门漳州地区台风天气屈指可数,远不足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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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6月05日 13时06分
可以起诉违约的补齐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04 14:54
建议与律师面谈为宜。
回复时间: 2017-06-04 15:00
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6-04 15:04
这是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回复时间: 2017-06-0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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