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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行政

山东-泰安 06-07 08:43  悬赏 0  发布者:孔凡生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1994年3月1日晚在上班路上约7点40左右,在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石固村路段。被重大抢劫集团王超砸打婚迷,宁阳县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队长孙国庆筹人,捏造了事实制造了证据,指使崔立春做伪证,不用证据证人。不依据国冢法律法规。私设公堂多次按交通事故处理。同年8月20日被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公安局破犾这一重大抢劫集团,在预审中王超供认抢劫孔凡生摩托车一案。王超与崔立春姑舅表哥,孙国庆等人利用关系对破案等人员,威协压迫等手段玩忽职守。到现在沒有任何一个结果。
尊敬的各位导;恳切地请求您伸出温暖双手,帮助一下弱势群众。还受害人一个公平,公证.合法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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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07 08:52
你好,向纪律和检察院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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