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章泽龙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律师。我是一名特岗教师,现在服务期需要3年,而我刚满两年

广西-南宁 06-14 00: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律师。我是一名特岗教师,现在服务期需要3年,而我刚满两年。现在想辞职,但是教育局需要我支付违约金5000元,请问这个合理么?合同是说“”甲方〔是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由乙方[教育局]出资培训,服务期未满,要支付违约金5000元。“
这个出资培训是什么,是岗前培训么,还是上岗了培训的才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33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14 09:15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出了培训费的话,你是需要返还的哦。
追问:

那么这个教师岗前培训属于乙方的出资培训么

回答:

要看是不是真的出资了。

回复时间: 2017-06-14 11:40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要你全额退还5000元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153958
江苏 无锡
人气:50985
湖北 襄阳
人气:443896
山东 东营
人气:2510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458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6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