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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涉嫌偷税漏税不给开发票

天津-河北区 06-19 21:35  悬赏 0  发布者:bfy123……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于2012年 9月3日至 2016 年1月4日在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白银 焦炭、苹果、三七等产品59198.41元,公司收取了我现货交易的点差费和现货延期费(过夜费)。现货是依实物交割为目的,我并未见到我的货物,也没有见过以货物为标的的持仓单子,居然还收我收取了我现货交易的点差费和现货延期费(过夜费)对方并未给我开具发票. 举报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法人:阎东升,及132号会员单位锦州百信商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谢士方,全静岩) 在没有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批文下,也无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打着现货白银等品种的幌子,从事非法期货交易,公然违反国务院37号.38号文件。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明确答复没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经营现货白银等品种的资质,备案,批复。也没有销售,仓储的备案和批复。同样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也没有批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白银等经营品种及范围,备案和批文。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没有现货白银经营权,交易后也没有给客户开具发票,在跟我们的实际交易中没有现货实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我们钱财,交易是非法无效的。涉事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客户对赌、超范围经营。我们强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给我们主持公道,要求全额赔偿我们被骗的金额,希望有关部门将涉案人严惩 肯请国家信访局督促天津市公安局严查此事,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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