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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劳动合同法》哪个优先适用?

 06-22 21:59  悬赏 5  发布者:hc0203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通州区 回答:(2)
您好,由于单位拖欠工资3个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者优先适用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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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6月22日 22时04分
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22 22:01
可以人社局投诉
评论者:黄雅俊 给我留言
时间:2017-06-23 10:49
劳动合同法优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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