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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多,儿子两周岁,离婚,要孩子方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河北-唐山 04-25 21:37  悬赏 20  发布者:让往事随风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结婚三年多了,儿子两周岁零两个月了,我跟丈夫居住的房子产权归公公所有,我和丈夫都有稳定收入,他的月收入比我高些,由于我跟公婆之间不和,现在打算离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丈夫起诉离婚的话,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比较大呢?如果我要孩子的话,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问题补充:
我还想补充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是分不到房产的,那么如果我要孩子的话没有房子住,对方会给我一些补偿吗?孩子会不会判给有房子的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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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5 22:02
按照孩子跟谁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决定孩子的抚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0-04-25 23:05
你好,孩子二周多,你们双方都有稳定工作,如果争取由你抚养孩子的可能性大。可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0-04-26 16:41
一般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多分一些。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比较大,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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