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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走什么时间做?

新疆 08-12 23:29  悬赏 0  发布者:秋心的心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儿子被人连砍6刀,其中一刀砍中左手手背,致左手指骨全部断了,肌腱也全断了,仅留掌部皮肉相连,伤口10公分,其他伤口也在5-8公分,事发3个月了,左手还不能握东西,而法医以伤口还未稳定为由,至今还未做法医鉴定,伤情鉴定也未做,请问,这个是重伤还是轻伤?法医鉴定为啥还不做?真象法医说的那样,等伤情稳定,那么到那时伤口都愈合了,还能看出当时的伤势吗?另外,请问,这种伤害能定到什么级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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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14 17:49
这个是要等到伤势稳定一些才给做的,具体的伤残的级别也只有鉴定后才可以知道。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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