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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四十二岁未婚,哥哥认识了固原老乡一个小区。为了弟弟婚姻大事,托老乡介绍了个老乡

宁夏 07-22 00: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四十二岁未婚,哥哥认识了固原老乡一个小区。为了弟弟婚姻大事,托老乡介绍了个老乡。见面后要自己单线谈谈,可是微信聊了三四天,女方就向男方借钱。男方为了珍惜婚姻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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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7-22 01:15
协商 要回。
回复时间: 2017-07-22 16:38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同居期间自己借的钱自己偿还,是个人债务,除非这笔钱是用于了双方的共同生活,或者是双方一起去借的,此时才需要双方一起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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