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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三年多,有一女孩由男方抚养,离婚后男方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

湖北 07-23 14: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离婚三年多,有一女孩由男方抚养,离婚后男方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已经有两年没有男方的任何联系方式,最近我听那边的人说男方这几年渺无音信,女孩现在跟奶奶生活,请问我可以把小孩要过来跟我生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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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23 16:00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07-23 14:50
你好,如果你有良好的经济实力可以负担女孩的生活费、教育费用的等,能给她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建议你可以与男方家庭协议,或者起诉主张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07-23 15:30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7-07-23 15:45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07-23 20:25
可以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7-07-24 10:38
你好,您有探视女儿的权利,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是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当时你们是协议离婚的吗?建议您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来维权的,希望有帮到您。建议您方便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和我沟通,或者一对一告诉我具体的情况,我帮您做进一步的分析,希望能够帮上您的忙!
回复时间: 2017-07-24 11:43
您好,建议您和男方家人先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起诉争取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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