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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告对方侵占罪还是不当得利?

浙江-嘉兴 04-28 20:42  悬赏 0  发布者:heab10……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浙江嘉兴开店的,有个顾客来我这购买衣服,成交价是7000元,刷卡时小票未出,但是顾客收到短信说钱扣了,顾客就拿了衣服走了,后来查实钱并未到账,事后我找到该顾客讨要7000元,对方既不肯付7000元也不还我衣服,之前我去报诈骗,警方说不能立案,也帮我去讨过,对方就是不还,我能否去派出所告对方侵占罪?一个疑问是这件事算侵占罪吗?二:我知道立案标准时5000-10000,但不知道浙江的立案标准是哪个
问题补充:
我准备去民事诉讼,不想请律师了自诉。对方在警方那承认了购物并未付款的事实,应该是做了笔录,警方却不让我看,请问我要怎样才能使警方的笔录变成法庭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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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9 07:29
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回复时间: 2010-04-28 20:47
你好,可以告他侵占罪,直接到法院立案既可。
回复时间: 2010-04-29 10:29
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讨要货款
回复时间: 2010-04-30 01:19
侵占罪立案标准在浙江是15000元,但本案不构成侵占,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要求撤销买卖。
回复时间: 2010-04-30 13:51
直接去起诉吧,但是要提供你已经把衣服交付给对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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