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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乘坐公交车去上班的路途中,所乘坐的公交车发生追尾事故,与另一台公交相撞

广东-深圳 08-02 10: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人在乘坐公交车去上班的路途中,所乘坐的公交车发生追尾事故,与另一台公交相撞,导致本人因头部头皮破裂受伤而入院,本人想请问应有哪些赔偿?谁应该赔偿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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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02 10:29
这是可以按照交管部门认定的过错来承担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7-08-02 10:27
公交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8-02 10:28
公交公司有责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7-08-02 10:37
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包括: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回复时间: 2017-08-02 10:39
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回复时间: 2017-08-02 11:06
你好,要求公交公司支付你的赔偿费用,身体受到伤害的索赔时应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索赔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具体金额都需要相应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7-08-02 14:36
可要求公交车公司赔偿,具体看造成了你哪些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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