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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辞退员工。这种做法合法吗?

 08-07 15:19  悬赏 0  发布者:huo577……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1)
通  知
各领导、同事:
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的目标,克服眼前的经营困难,需要节约成本开支。经公司充分讨论协商后决定:从2017年8月8日起各部门负责人针对所属部门员工工作量不饱满或工作不急的情况下采用放假的形式,在放假期间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参照佛山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510元/月发放工资,同时放假期间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方式不变。
在放假期间的员工,如果工作岗位有工作任务安排,公司综合办会提前一天以邮件并电话通知放假员工,员工要准时到岗。如通知需上班人员达到二次不能及时到达工作岗位的,视同自动离职。
在此给各位员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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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5369积分
回复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5时25分
不合理。
追问:

那我们要怎样向公司争取我们的赔偿金呢?

回答: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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