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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催告函有效吗?在线等您回复,谢谢

陕西-西安 08-19 14:12  悬赏 20  发布者:19840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有一套房产刚刚交房(五证齐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因为急需要钱,将房子已经卖出,当时在中介签了三方协议,约定如下:总价42万,买方首付15万卖房交房,现在房子已经交付买方,因为房产证没有下来,买方找的这个中介说可以代办房屋更名,我当时也问开发商了,人家说不更名,中介承诺可以代为办理购房合同更名,并收取了买方3万代办费,合同中约定:先办理购房合同更名,如果购房合同更名不成功,就更改为等证过户,如需等证过户买方需支付卖方房屋总价的80%房款,其余20%于等证下来过户当天支付卖方。现在的问题是:因为当初在合同上没有约定办理购房合同更名的时限,导致现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5月25日在中介签的合同,到现在更名一直都没有办理,我作为卖方已经多次口头催促中介办理,中介均以种种理由搪塞我,询问开发商人家说不更名,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我想给中介发催告函可以吗?这样的催告函有效吗?
履行合同催告函
致西安**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我与爱人**于2012年5月25日在贵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当事人三方为,卖方:***,买方:***,居间方:西安**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为:CBMM0000346.现就《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郑重函告你方:
为了积极履行《合同》,我方于2012年5月27日将《合同》中所售房产交付买方,且于2012年7月10号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银行撤押手续以及拿回抵押购房合同.但因《合同》三方当事人未明确在《合同》中约定办理购房合同产权变更的时间期限,时至今日作为《合同》中三方签署《合同》当日收取全额购房合同产权变更代办费及中介费共计叁万叁仟伍佰元人民币的居间方你方还未将《合同》中约定的购房合同产权变更成功,甚至在我方催促配合下时至今日你方也未能让《合同》中房产开发商同意办理关于我方购房合同产权变更的约定,三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你方承诺你方可以找开发商同意我方办理购房合同产权变更,时至今日我致电本《合同》中房产开发商,开发商仍以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同意办理购房合同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我方迟迟不能拿到买方购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之规定我方多次与你方协商要求填写补充协议确定《合同》中约定的办理购房合同产权变更时间期限你方均未给出明确时间期限并未填写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之相关规定我方郑重催告你方:限你方于收到本函7日内就你方承诺可以办理购房合同产权变更事宜的本《合同》中房产开发商与我方一起去西安市房管局办理购房合同产权变更相关手续
   
   如果于上述时限内你方原因仍未履行,我方有权按照《合同》三方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1,取消《合同》中关于办理购房合同产权变更之约定
2,按照《合同》的三方补充协议中第一条执行,即此次交易更改为等证过户。
3,按照《合同》的三方补充协议中第四条执行,即买方支付我方前期房款共计人民币叁拾叁万陆仟元整,其余捌万元整于产证过户当天支付给我方.
   希望西安**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收到本函后及时与我方联系并做出明确答复.
                                   函告人:**  **                                         
                                    2012年*月*日
注:本函一式贰份,寄送西安**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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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9 18:47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拿上相关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时间: 2012-08-20 13:33
中介存在欺诈行为,你的催告函,只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在法律上是你一个民事行为的体现,对他人无法律效力,在诉讼中可作为证据。建议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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