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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除多处承重墙的事实,且卖方未告知以上事实  可以解除合同吗

浙江-杭州 08-08 11:05  悬赏 25  发布者:YINGYI…… 给我留言  回答:(15)
二手房转让合同已签。

签订二手房转让合同后发现有违法拆除多处承重墙的事实。且卖方未告知以上事实。


我是买方,诉求是解除合同。不能改了

可不可以,以存在违法行为的重要事实且未告知 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条文是什么?

卖方的义务就只要有房产证和房子就可以吗。房屋涉违法行为算不算不履行合同义务等。


之前双方一直在以质量是不是符合标准,能不能解除合同在辩论,

首先质量合格不合格,是不是要在合法的基础上谈,

其次是也未按规定验收,备案。是不是可以算不合格。


违法拆除多处承重墙只要质量合格就可以交易吗,买方没有按时付款,反而买方违约吗?
问题补充:
砖混结构二手房擅自拆除了多处承重墙,卖方鉴定只让肉眼查看,鉴定公司以“没有由此产生的结构危险点,即主体结构是安全的,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安全能代替所有 质量问题吗?
还有根据规定要验收,鉴定报告可以代替验收报告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08 11:58
您好,一、如果出卖人拆除的承重墙,对于严重影响房屋安全的事项,出卖人其有义务告知买受人,否则有欺诈嫌疑;
二、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7-08-08 15:51
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这是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鉴定结果不能对抗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的补充: 2017-08-08 19:53
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为撤销合同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09
你好!
1、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的义务不仅仅是交付房屋和配合产权的过户变更登记。合同的目的实现与卖方最重要最重大的义务,交付房屋需要合格无质量问题,同样需要无安全隐患问题。对于有严重影响房屋购买交易因素的事件与问题也应该如实告知。
2、此案中,多处承重墙违法拆除,隐瞒关键事实,房屋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足以影响到购买者决定是否购买,出售方有过错。可以作为为解除合同的重大理由。同时,多处承重墙违法拆除,也是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也是解除合同的重大理由。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你们协商不好,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相关证据材料。你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19
你好!
1、擅自拆除承重墙属于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不需要履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擅自拆除承重墙的建筑不仅违法,而且也不满足居住条件,你也可以以对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不合格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对方隐瞒了擅自拆除承重墙的重大事实,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因此,你也可以对方欺诈,要求法院撤销该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5、对于对方违法拆除承重墙的行为,你也可以到建设部门举报、投诉,建设部门会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见第一条。
6、因此,建议你以对方违法为由,和对方协商,相信对方不愿意因此被罚款,这样可以和平解除合同。如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也可以主张解除、撤销该合同,总之你会胜诉。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砖混结构二手房擅自拆除了多处承重墙,卖方鉴定只让肉眼查看,鉴定公司以“没有由此产生的结构危险点,即主体结构是安全的,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安全能代替所有 质量问题吗?
还有根据规定要验收,鉴定报告可以代替验收报告吗?谢谢!

回答:

你好!
1、“主体结构是安全的,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鉴定报告,也改变不了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事实,依然是违法行为。
2、鉴定报告不能代替验收报告。
3、即使“主体结构是安全的,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也不能说明就没有质量问题。
4、建议你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欺诈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你未签订合同而付出的经济成本,也就是让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诉求是解除合同,还有办法吗

回答:

你好!
1、如此想解除合同,其理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个鉴定报告是一个障碍,你可以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
2、合同无效、解除合同、撤销合同,只是适用的法律不同,法律效果不同,但对你解除合同的要求来说是一致的:最终导致合同不需要履行。而且撤销合同,你可能还能得到更多经济补偿-缔约过失责任,这是最好的途径。
3、如你不想诉讼,那就以对方存在欺诈,拒绝交款,等待对方起诉,你只需取证后积极应诉即可。
4、注意取得签合同之前对方隐瞒房屋拆除承重墙的事实的证据。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0 08:54
这个事情你为什么不申请法院对此进行司法鉴定,拆除承重墙属于主体结构出现的问题,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7-08-11 11:20
签订二手房转让合同后发现有违法拆除多处承重墙的事实,且卖方未告知以上事实。
你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房东隐瞒事实。房东擅自拆除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

你应该在事情发生后,自你知道之日起1年内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8-12 17:22
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吧
回复时间: 2017-08-08 11:56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15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具体涉及的问题应该带上材料当面分析确定相关的诉求。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19
这种情况你要求解除合同比较麻烦,如从撤销合同着手更好。

具体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8-08 13:09
你可以撤销该合同,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8-08 20:01
1、你方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2、理由是房东欺诈隐瞒“擅自更改承重墙”的重大事实;3、和质量没有关系,质量在好,在合格也是欺诈隐瞒“擅自更改承重墙”的重大事实,而且这一重大改动,是违法违规的,正常的消费者是不希望购买的。4、只要房东承认“擅自更改承重墙”的重大事实,并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告知,没有征得买房同意,就可以申请依法解除合同;5、合同法法律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6、你应该在知道签字隐瞒事实的一年内,申请解除买卖合同。
回复时间: 2017-08-09 11:38
可以拿出一定的证据材料,然后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7-08-09 18:57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帮助
回复时间: 2017-08-09 22:42
你是否认可“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回复时间: 2017-08-11 13:27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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