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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08-26 00:19  悬赏 20  发布者:zq7805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吕梁 回答:(4)
我是2011年5月8日在公司工作时受伤(右腿双脚踝粉碎性骨折),当日在县医院做的手术,6月9日在太原二院进行了二次手术,6月12日回到县医院输液, 25日拆线出院回家,10月领到公司给的医药费赔偿,12月1日回单位上班。(期间我没做过工伤认定)
    2012年4月单位通知做伤残鉴定,根据吕梁市工伤保险管理和服务中心的要求在吕梁市荣军医院做了伤残鉴定。
    2012年6月向公司申请在太原二院取脚踝内钢板,7月底我到吕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取伤残鉴定结果时,告知单位已取走,伤残等级为8级,回单位找车间上班时,车间以腿瘸为由,不让上班,公司安全处解释不能上班一次性解决也没多少钱,后经公司安全处周旋,与2012年8月1日上班,取钢板医药费等到12月份才能报销。虽然上班了,却当心领导以后报复不能上班,因此了解了一下工伤法,还咨询了律师,现在仍有许多不懂之处,望各位律师百忙之中能给与解答。
我的问题是:
    1、我的工伤认定还存在法律争议吗?
    2、我过了工伤索赔时效了没有?
    A、我工伤期间,公司发的工资为500多元,而我2011年的月工资扣除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后应该在3800元左右。我现在还能劳动申请仲裁吗?
    B、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什么时候能领取?我没伤残鉴定结论单,单位不给怎么办?
    C、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有没有时间限制,假如我上班5年后与单位解除合同,还能领取到吗?到时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3、我的工伤护理费应该如何计算,(我父亲护理的我,他在外面打工栽树,月工资在4500左右,冬天在家歇着)当时也没医院开的护理证明。
    4、工伤待遇中的本人工资中包括扣除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吗?
    5、因脚踝手术不成功,上海的脚踝专家诊断后认为我在十几年后踝关节、膝关节、腰关节都要出大问题,象这种情况还能算工伤吗?
    6、假如过了索赔时效应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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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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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8月26日 10时27分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答案简单明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6 09:19
你好: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索赔还未果时效
3、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4、工资中一般不应包括上述社会保险
5、一般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作为依据,建议不要办理辞职手续,那么后续治疗期间依然可以享受全部的医疗待遇.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8-26 09:50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8-27 18:05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索赔还未果时效
3、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4、工资中一般不应包括上述社会保险
5、一般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作为依据,建议不要办理辞职手续,那么后续治疗期间依然可以享受全部的医疗待遇.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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