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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对方女方去世有一子,财产如何分配

北京-通州区 08-23 07:53  悬赏 0  发布者:zhangl…… 给我留言  回答:(14)
父亲今天过世了,之前和我母亲离婚后再婚,对方阿姨带有一子,有一个院子,后阿姨去世,现在父亲过世,财产如何分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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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23 07:58
没有遗嘱,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7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23 08:12
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配偶、子女都有权继承。
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再婚尚未成年并随继父母生活的继子女属于形成抚养关系。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23 08:33
您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一般由继承人均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人,可以主张多分。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23 09:04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7-08-23 10:05
您好,如果没有遗嘱,走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需要看继子是否和您父亲成立了继子女关系。
回复时间: 2017-08-23 08:00
您好,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回复时间: 2017-08-23 08:01
首先需要析产 然后继承;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7-08-23 08:04
你好,这是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回答: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7-08-23 08:10
你好,要看房子是再婚前购买,还是在婚后买而定。
回复时间: 2017-08-23 09:22
你好,是他们夫妻婚后的话,由继承人共同继承,阿姨婚前的,由她的继承人继承,但你们作为阿姨的转继承人,也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7-08-23 09:24
您好,您父亲再婚的时候您是否成年?
回复时间: 2017-08-23 09:32
你是跟着母亲还是父亲
回复时间: 2017-08-23 12:31
你只能参与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你父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  

   至于法定继承人  就要实际分析了
回复时间: 2017-08-24 11:22
您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方式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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