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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加班费变可有可无的激励金

 08-24 17:53  悬赏 0  发布者:xjna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中山 回答:(1)
我们在公司合同签订上班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但因为工作需要,经常星期六是要加班的,但3个月前公司打印了一份表,要求我们签名(带有强制性的要求),那表表达的意思是以后星期六上班不是加班,是自愿上班,自愿上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并要求每个人当天上班不能打卡),但如果当月部门总体业绩完成,个人业绩有按要求完成(是按要求完成),就给相当于加班费的激励金,如果部门或个人随便一边没完成,那激励金减半或是没有;以上这情况公司操作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如何维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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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8时41分
不合法,以书面形式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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