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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聘用为企业负责人

湖北-武汉 09-06 22:50  悬赏 0  发布者:陈浊清 给我留言  回答:(7)
1、本人被一家企业聘任企业负责人,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在其旗下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和承包经营者。该企业将本人社保由一家提供,薪酬则在承包经营企业支付,这样处理合理、合法吗?
2、现时三家企业单方宣布停业,并免除本人职务,终止承包经营约订,且对人只要求作好善后工作,无薪酬和停缴社保及去向安排。
3、本人己工作八年,现己五十七周岁,企业能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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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06 22:52
这是可以 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回复时间: 2017-09-07 10:09
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回复时间: 2017-09-07 08:59
劳动关系则可以仲裁索赔
回复时间: 2017-09-07 10:07
可以申请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7-09-07 11:35
您好,成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说明证明,建议您可以详细和我说明一下公司情况
回复时间: 2017-09-07 16:51
有证吗?是不是同一集体?
回复时间: 2017-09-07 20:52
可以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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