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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把我弄蒙拉.请问工伤和人身损害问题

 12-02 15:02  悬赏 15  发布者:daijin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3)
我在沈阳工作,单位要求出差去营口港务局.结果在营口港务局里被叉车弄伤.然后我回沈阳就医.现在已经十个月拉.我单位给办理的工伤.工伤等级(9级)也已经定了下来.单位过段时间要去保险公司领取一次性伤害补偿金.
那么我请问.我是否也应该向肇事方要人身损害等一系列补偿那?若肇事方也入了保险.如果是保险公司给我的人身损害金的话,那我原单位的一次性伤害补偿金 保险公司还能给吗?  这两种赔偿矛盾吗?  请问我可否要求肇事方赔偿人身损害和一些补助约和6万多,再享受工伤一次性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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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2月02日 15时12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实务中,有些法院会从工伤待遇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数额。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02 15:04
解答了,可以双倍
回复时间: 2008-12-02 15:06
可以向肇事方申请赔偿,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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