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股份转让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陈晓云  惠友波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股份转让

浙江-舟山 09-18 12:34  悬赏 0  发布者:caojey 给我留言  回答:(0)
背  景:
A是M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B是N集团的实际控制人,A、B系朋友关系,近两年受经济低谜和国家调控影响,M公司处于破产边缘,N集团有意对M公司进行股权重组,但在尽职调查中,N集团发现M公司债权复杂,重组风险很大,即中止了股权重组,但N集团有意进入M公司所处的行业,经A、B商议,重新组建新的K有限责任公司,再由K公司通过法院司法拍卖的方式竞买M公司的所有资产。
K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N集团实际出资到位7500万元,占股75%;C认缴出资2300万元,占股23%,D认缴出资200万元,占股2%,其实CD在工商注册的股份都是替B代持。K公司成立后,B个人向K公司借款300万元。
经法院委托第三方评估M公司的资产价值9000万元,K公司过司通过变卖程序6800万元取得了M公司的资产,并办理完了工商登记。
当时AB口头约定,B认可M公司的资产价值为8000万,扣除K公司在法院实际产生的拍卖款和税费后,差额用于CD(实际为A)的出资。由于多种原因,现A不想对K公司出资,而想变现,经AB协商,原则上同意再给A700万元(之前A尚欠K公司300万元),由N公司全资占有K公司股份。
问  题:
1、如CD的股份未实缴转让,未来对CD有什么法律风险?
2、若由N直接收购CD的股份或由新的股东E收购CD的股份,从财务、法律和税务的角度,用什么方法处理以上的300万元借款和再支付的700万现金及股份转让最有利于以上所有利害关系人(K公司、A、B、C、D、E)。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莆田
安徽合肥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渝中
人气:39613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46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29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012
广西 柳州
人气:703165
天津 河西区
人气:865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