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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在民政局里面签署协议时说了子女的抚养权为男方,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用

四川-南充 09-19 21: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离婚时在民政局里面签署协议时说了子女的抚养权为男方,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用,是不是女方就可以不用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了,在民政局签的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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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19 21:48
同样有抚养义务
追问:

你好,而且就是男方说给女方两万块钱,现在想反悔不给了,那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吗?

追问:

抚养子女抚养到多少岁才算尽了抚养义务,而且她儿子都不认她了

回复时间: 2017-09-19 22:11
您好,离婚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7-09-20 09:14
法律上是有抚养义务的,不能协议免除
回复时间: 2017-09-20 10:53
对方以孩子名义起诉你要抚养费是,你还是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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