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受理了但未开庭,现在他的工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辽宁-沈阳 09-21 14: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2)
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受理了但未开庭,现在他的工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他将工资卡挂失了,他借的贷款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21 14:49
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前所得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9-21 15:08
工资有存款才能分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61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21 15:44
属于共同财产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21 19:12
属夫妻共同财产,所欠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生活的,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所欠款项用于个人支出,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另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比如赌博、吸毒等所欠债务等,也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务。
回复时间: 2017-09-22 01:05
属于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7-09-21 14:44
工资有存款才能分割
回复时间: 2017-09-21 14:44
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在发票未判决离婚之前,你们仍旧属于夫妻关系,且无婚内财产约定,则在次期间的费用仍未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9-21 14:50
属于   。。
回复时间: 2017-09-21 14:53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17-09-21 14:59
你好,
1、没离婚之前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贷款是共同债务。
2、离婚共同财产平分,共同债务共担。
回复时间: 2017-09-21 17:29
你好,工资是共有财产,你可以查流水
回复时间: 2017-09-21 17:59
您好,工伤有存款才能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贵州贵阳
河北张家口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692
湖北 襄阳
人气:444158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655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34
安徽 合肥
人气:281780
山东 菏泽
人气:2073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