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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主合同和补充协议

广东-深圳 09-22 15:21  悬赏 0  发布者:135378…… 给我留言  回答:(10)
购房合同的主合同明确开发商要在交房后200天办理房产证,否则需要赔偿,而补充协议允许700天,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同时签署,没有时间的先后之分,也没有提到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开发商在临近700天才开始办理房产证,也就是按照补充协议执行,请问是否属于违约,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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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22 15:27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7-09-22 16:03
带上证据,与律师当面沟通。
回复时间: 2017-09-22 15:24
带上证据,与律师当面沟通。
回复时间: 2017-09-22 15:25
初步判断开发商不构成违约。
回复时间: 2017-09-22 15:31
你好,合同与补充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哪方是格式合同?建议与律师当面详谈
回复时间: 2017-09-22 15:34
可电话咨询,建议与律师当面详谈
回复时间: 2017-09-22 15:36
你好,主合同和补充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按您说的情况来看的话开发商不属于违约行为,一般不用赔偿。具体情况要结合相关资料综合判断,建议和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9-22 15:37
一般情况下以补充协议为准了。除非双方以实际行动证明了约定的期限为200天。
回复时间: 2017-09-22 16:00
不违约
回复时间: 2017-09-2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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