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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刑事自诉村委会非法强拆

 09-25 15:56  悬赏 0  发布者:139017……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8)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人,在祝桥镇祝西村有两家企业,一个是废品回收站,一个是包装容器厂。
废品回收站最初成立于1997年。2006年,因南汇区对废品回收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南经[2006]104号文件),搬到祝桥镇祝西村,并按规定办理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简称环评)。废品回收站占地2亩,最初没有房产证,2007年为了办理环评,到镇土地所和村委会开了土地证明和房产证明(该证明办环评时交到区环保局)。
同年,因经营需要,又在回收站相同地址上注册了包装容器厂,后来包装容器厂扩建了3亩厂房属违法建筑。
今年3月,祝桥镇落实上海市的土地减量化政策。包装容器厂3亩厂房是违章建筑,我于今年3月底就已经在同意拆除承诺书上签字盖章了,也多次申请镇政府来厂房评估。但是村委会坚持要把回收站的2亩也列入违章建筑,我认为不合理。因为回收站有区政府批文,有环评,有土地和房产证明,在2008年之前就已经建成,应该单独评估或者重新安置。村委会为了把我回收站也按违章拆除,一再拒绝两个厂房分别评估的申请,对于同意拆除的崔依包装也不评估。直到今年6月1日,以我不配合拆除为由把两个厂房全部强拆。
6月1日早上8点左右强拆之前,村委会雇佣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和社会人员冲到我们公司,先是用挖掘机直接把大门挖倒,又砸掉两道门锁,冲到二楼把我打了一顿,像抓逃犯一样抓出来,并把我手机抢去,格式化之后才还给我。把我夫妻二人连同70多岁的父母一起强行控制在村委会,时间长达六小时,强拆完了才放了我们。我们绝大多数财物丢失毁损,包括一台录有重要内容的监控录像机。我们有村委会抓人和强行控制我们的视频。强拆之前我们曾多次报警,派出所出警民警说是镇政府行为他们无权干涉。后来我们将起诉镇政府时,派出所又出证明称是村委会行为,致使浦东法院判裁定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我们起诉。
    我们现在打算到法院刑事自诉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务罪起诉村委会,并附带民事赔偿。请各位律师请教是否可行以及刑事自诉中应注意的问题。
问题补充:
刚才看了下各位律师的热心回复。可能是我写的内容太多,有点乱。我再简要概括一下事情经过:村委会在没有强拆令的情况下把我的两处厂房强拆,我到派出所报案要求刑事立案,派出所不立案,也不肯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所以我希望刑事自诉,起诉村委会或者村委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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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9时07分
您好,一、可以刑事自诉,但应以村委会的负责人及积极参与人为被告;附带民事诉讼法可以村委会、村委会负责人、积极参与人为被告;
二、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了三类案件的具体范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以上八项案件,法院受理后对于证据不足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受理,认为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追究责任不追究时,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应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三、你可以坚持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
如有疑问,建议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我找过很多部门,派出所就是不肯出不予立案决定书。但是他们给浦东法院出了一份证明:“证明强拆是村委会所为,且未发现拆除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这份证明可以作为不予立案决定书吗?

回答:

您好,个人认为,可以的。因为,该证明已足以证明,派出所不认为整个强拆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因此,没有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释地很清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25 16:00
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我的补充: 2017-09-25 16:04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首先需要有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其次要准备好对方犯罪的证据。最后,要准备好刑事自诉状。

刑事自诉状格式如下: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
被告人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人民法院
附:(1) 本自诉状副本 份;
(2) 证据目录.
自诉人:
年 月 日
我的补充: 2017-09-25 16:07
具体注意事项比较太多,建议委托律师代代起诉。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追问:

张律师您好!派出所一直拖着不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通知,我们去过区公安局信访办,都没用。如果没有不立案通知就不能刑事自诉了吗?

回答:

没有不立案通知书就不能提起刑事自诉

回复时间: 2017-09-25 16:38
1、我认为你的事情不构成“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况,一你自诉的是单位(村委会或者镇政府),自诉被告人原告都是自然人;二我认为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务罪也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2、从你陈述的案件事实的实体上看,你也没有胜算,不是很在理啊!3、关于废品回收站占地2亩,最初没有房产证,2007年为了办理环评,到镇土地所和村委会开了土地证明和房产证明。我认为应该是“证明你们租赁了村委会的土地房屋使用”,并不是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为土地管理所没有权力批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县区土地管理局才有权力;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所建设的建筑就是违法建筑的;4、建议你找村委会和政府协商补偿自己的实际存在的财产损失吧!5、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不一定对,不要生气了。。
追问:

不会生气的,我就是要听各种有利的和不利的意见,因为实际操作中镇政府和村委会会各种抵赖,。我忘了说了,没有强拆令。即使违法建筑也应依法拆除的。就是因为有土地证明(建设用地)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才能办得出环评,所以镇政府才开不出强拆令。他们只有村委会的拆违通知。

回答:

1、房产证正在办理,到拆迁还没有办理,还可能办理了吗?2、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又没有土地使用权,拆迁了你又能怎么样。!3、村委会的土地没有错吧!我的土地我就拆了,你起诉吧。5、所以是民事纠纷报警不立案没有问题;自诉不立案也不违法;所以你们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村委会赔偿“强迁给你们造成的实际损失”还要有证据证明,你们有什么财产受到了损失(财产清单,进账单发票等等)。至于想按照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的标准要求赔偿,我认为没有什么可能的。

回复时间: 2017-09-25 16:56
你好,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7-09-25 17:36
你的问题涉及面较广,分析点较多,难以这网站做比较全面的解答,建议你携带有关财产,向当地律所专业律师咨询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9-25 17:55
不属于刑事自诉,应当改变其它法律途径解决,我认为是属于侵权,主张赔偿法院应当支持,村委会拆除违章建筑不具备法定资格,无权实施强制拆除,其二,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具体需要电话沟通,可以风险代理,按照判决结果支付法律服务费
追问:

李律师您好!想问下有什么办法能刑事自诉呢?因为村支书经常打着村委会的名义,非常霸道,所以我们希望能追究他个人的刑事责任。

回答:

先通过民事主张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再以生效判决书为依据追究村委会领导刑事责任,这样就可以提高胜诉率。

回复时间: 2017-09-25 19:00
你好!
1、首先要搞清楚属于侵权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这决定着维权途径。本人认为属于侵权行为,民事纠纷。应该向法院起诉。
2、对于没有强拆权利的,违反法律程序和权利,是不合法的。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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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9-25 19:45
可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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