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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非法渠道交易,业主要告我违约。

重庆 09-26 17:08  悬赏 0  发布者:倩影若昔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近期打算按揭购置一个二套房,我、卖方和中介(链家)签订合同,由中介完成全部贷款、过户等操作,中途不得拖延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一旦遇到不可抗力,则和平解约。

签订合同时,我发现卖房者并非原业主,几年前,原业主将房卖给现业主,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房产证上还是原业主的名字。

近期,重庆市公证协会发布文件,文件中称“不得指定受托人或第三人代为收款”,现业主正是第三人,于是中介无法帮助现业主做公证。

现业主找到一个代办公司,该公司称可以让银行做公证,让流程进行下去,但我和该公司电话沟通时发现,该公司办假证,而且从不签合同,觉得不正规,于是不接受该公司办理业务,希望能和平解约。

现业主不接受和平解约,她表示,她找的贷款担保公司可以支持这个交易进行下去,但我却不配合,属于拖延时间,要告我。

您好,她胜诉的概率大吗?

备注:中介表示,每个银行政策都会有微调,虽然重庆市公证协会发了文件,但说不定有的小银行可以办理业务,现业主找的代办公司未必一定是通过非法途径做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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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26 17:38
你好,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9-26 18:15
你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拿着双方签订的材料给律师审查分析
回复时间: 2017-09-26 21:36
建议来电咨询或者带上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9-26 21:58
可以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9-27 19:39
你好,具体事宜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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