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北京公租房继承承租权
10-11 17:47 悬赏 0 发布者:186114……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3)
各位律师好,我的一个大爷承租北京市的公租房,该大爷患有精神障碍疾病无子女,但大爷是北京户口并且是公租房的承租人,爷爷早年丧偶是外地户口但和大爷一起居住。1998年我的一个哥哥大学毕业,户口也落到了该处公租房。在2000年爷爷过世无遗嘱,2002年精神疾病的大爷也过世。请问该公租房的继承人应该是哥哥,还是精神疾病大爷的兄弟姐妹(也就是我的姑姑和其他大爷们);还是哥哥和大爷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其它答案
- [北京-东城区]
- 顾倩团队律师
- 3672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8:00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追问:
你好,我询问了 关于“北京公租房继承承租权”的问题,我的哥哥户口在爷爷和大爷过世前就已经落到公租房下了,是否具有承租权的优先继承?
- [北京-东城区]
- 朱孟喜律师
- 1651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8:03
承租权不存在继承问题。承租人去世 由配偶优先承租。配偶不在的。由承租人子女协商 推选一人为承租人。
- [北京-海淀区]
- 徐卫东律师
- 11309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8:11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四川-成都]
- 陈铠楷律师 VIP
- 电话:15196613110
- 20834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8:13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北京-海淀区]
- 申维丰律师
- 45416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8:20
您好,为您进一步分析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8:39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处理!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5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8:44
按法律规定继承。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9:09
公租房不属于遗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9:28
向产权单位了解承租人变更事宜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2083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19:47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 [北京-朝阳区]
- 北京孟宪辉律师 VIP
- 电话:18801091688
- 4619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20:01
可以争取承租权,专业房产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 [北京-海淀区]
- 王艳玲律师
- 7901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1 20:26
公租房不能继承,可以根据房屋产权单位的规定办理承租人变更登记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对于公租房的继承,是在户口本上的人都有份继续承租吗 2个回答0
- 关于公租房的承租权继承问题 7个回答0
- 北京,我母亲名下承租了房管局三间公租房。母亲去世10年,房子一直被 7个回答0
- 关于公租房的承租继承 3个回答0
- 公租房的承租权的转让问题(子女户口都不在北京) 1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